記得高中那段荒唐的日子裡,老是花費時間在思考人生的意義倒底是什麼? 聽音樂、看書、打球叛逆著的時候,總覺得一切周遭的事物都礙眼,不曉得人生的方向;慢慢地過了叛逆期,才發覺有天,忽然頓悟了,人生追求的是「真、善、美」而三者其實是共同存在的,我所感受到的世界就是這個樣子。
今天,走過音樂廳前的公園,路旁某個老人彈奏著沒有十分悅耳的音樂,而一個女孩子沒緣由的掏出了身上的零錢給了那老人,或許吧!不少人依靠行乞為業的過著生活,或許那老人也不是有多大的經濟困難,但這何必去探究那麼多呢? 真的是,一個人沒緣由的把口袋裡的錢掏出來給了那老人;善的是,這只是單向的給予那種心念;美的是,整個的過程都是那麼自然。
或許我那根深地固的八股思想,還會有種好心有好報的奇怪邏輯,只是這個思想方式,對這個社會世界有所期望,期望大家都有夥善良的心。